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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搞好基层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几点体会
作者:吴晓文  发布时间:2015-09-21 15:50:14 打印 字号: | |
  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通过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及时把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进行宣传,做到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收到了一定社会效果,也得到领导和同志的充分肯定。回顾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有以下几方面的体会。

  体会一,领导重视程度是搞好宣传工作的关键

  宣传工作搞的好不好,领导重视程度是关键。实践证明,凡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的,单位工作就有声有色。就我们淳化法院而言,把宣传工作摆到党组议事日程上,与目标责任书同步管理、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制定宣传工作奖惩措施,通过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宣传意识,大力支持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宣传氛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把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审判业务、热爱宣传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宣传队伍,使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建立宣传人员业绩档案,把宣传、信息、调研列入考核范围,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用制度保障宣传工作的落实。配齐宣传工具,支付宣传费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支持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宣传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体会二,宣传工作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宣传工作要为大局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宣传工作的导向作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宣传工作才会有生命力。因此,对宣传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围绕中心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宣传人员法学理论水平,才能把宣传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以提高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宣传方法上,把法律法规用形象化、艺术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尽可能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百姓热切关注的焦点难点案件,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以案释法,以事喻法。在宣传效果上,使群众耳闻目睹,增强评判美与丑、是与非的能力,增强社会公德与社会舆论的约束力,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收到办理一起案件、教育一片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

  体会三,发挥网络宣传工作阵地作用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随着信息化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运用,网络已成为当今公众获取信息、发表言论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法院做好宣传工作的主要阵地。在充分利用好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同时,积极搭建信息化宣传平台,利用互联网时效性强、信息量大、覆盖面广、透明度高的优势,把领导思考的要点、法院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值得宣传推广的亮点等方面进行宣传, 让社会各界群众能及时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让当事人能及时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法官干警能与外界交流学习,紧跟时代步伐,更新知识理念,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判业务和技能。

  体会四,协调工作要到位

  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及时宣传审判业绩、弘扬先进事迹、总结审判经验,就必须做好宣传协调工作。一是 不定期召开部门座谈会,互通情况,出谋献策,提供素材,扩大信息源,丰富宣传量,提高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及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上级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是做好宣传工作的有效途径。三是积极探索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脑勤、手勤、眼勤、腿勤,善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断把司法宣传工作引向更高更深的层面。四是宣传工作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也是一件很艰苦的差事,要有吃苦精神、奉献精神和担当精神,守住清贫,耐住寂寞。五是为宣传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除涉密事项外,让他们列席涉及宣传内容的党组会、院务会,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以便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进行宣传报道。
来源:淳化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