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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贪营利之欲聚众赌博 在法律面前低头认罪
作者:张俊亭  发布时间:2015-09-14 15:29:45 打印 字号: | |
  日前,武功法院审结一起聚众赌博案,史某和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该案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22日晚10时,史某和李某组织多人在一张姓家中,通过麻将以“推对子”的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头23000余元人民币;2015年5月23日晚10时许,史某和李某又组织多人在一胡姓家中,通过麻将以“推对子”的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头13900元人民币,次日凌晨1时许,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史某和李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两次,累计抽头渔利36900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赌博罪。庭审中,史某和李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

  生活实践表明:赌博坏党风、失民心、丧品行、生贪欲、离骨肉、伤性命,群众特别是党政干部一旦染上赌瘾,就会玩物丧志,引发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这不但阻碍了国家经济发展、民族振兴,甚至会使党员干部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使群众丧失对党的信心,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安全富强。

  该案告诉我们:严厉打击赌博行为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远离赌博应当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堂堂正正做人、勤劳发家致富,是每个公民应当恪守的理念,如若史某、李某一样贪营利之欲聚众赌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