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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两车相撞冲向隔离带 车辆失控仰翻致死伤
作者:徐微娜  发布时间:2015-09-14 10:46:24 打印 字号: | |
  9月9日,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宋新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二年。

  据查:2015年4月,被告人宋新强驾驶小型客车沿高速由北向南行驶与先前王磊驾驶的小型轿车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横在道路中间的隔离设施发生碰撞,致使车辆失控穿越中央隔离带仰翻于对向车道,造成该车乘坐人宋宇当场死亡,驾驶员宋新强及车上其他乘员均不同程度受伤。经咸阳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宋新强负事故主要责任,宋宇负事故次要责任,其他人均无责任。

  又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宋新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被害人的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新强超速驾驶机动车辆,发生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且部分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适宜社区矫正,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