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渭城区法院民庭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车主刘某因常常不锁车门不拔车钥匙 ,导致自己轿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盗车人弃车逃逸,受害人王某向法院起诉车主刘某,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刘某向原告王某赔付医疗费等共1万余元。
今年3月的一天,原告王某晨练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司机趁机当场弃车而逃。后王某通过查询找到车主刘某,刘某这才发现自己放在较偏僻地段一加工厂门前的陈旧轿车被盗,并且发生了事故。据刘某讲,事故车辆因年久毛病多,虽然也能在路上跑,但走不了远路,他很少开。也是抱着车旧没人看得上的想法,他下车从不锁车门,也懒得拔车钥匙,没想到被人盗取并发生了事故。
“机动车属高度危险物,其所有人有更加严格的管理义务,由于这种管理责任的缺失,车辆被盗,盗用人逃逸,车主就得承担起责任。”经办案法官释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最终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