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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一天两“双清”四方皆欢喜
作者:姚二朋  发布时间:2015-08-26 15:37:07 打印 字号: | |
  8月25日,又是一个平常的日子,土桥法庭又迎来了忙碌的一天,一天之内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不懈努力,均以调解结案且当庭履行完毕,四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法庭。

  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虽同为合同纠纷案件,但案件特点全不相同。早上的案件,被告一心认为自己在街道做生意,因原告的起诉,让警车开到自家门前丢人不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自己犯了多大的案子,让自己以后如何做生意?心里过不去成了案件调解的难点;下午的案件被告因为原告的雇员在送货时跟自己有所拉扯,并声称将自己打倒在地,一定要让原告给自己把看病及误工等费用扣除后再给还钱,但事情已经经过两年多了,当时被告也没有报案,两件事情又不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且打架与否也无法查清,双方各执一词。

  办案法官格局案件不同情况,对早上案件的被告采取释法析理、举列子的方式,以其自身做生意中遇到的类似情况为例,进行类比说理,使得原本难以沟通的被告渐渐学会换位思考,最终答应立即偿还欠原告的货款。下午的案件由于案情复杂,被告思想比较偏激且年事已高,任办案法官如何做思想工作,被告坚持要让原告偿付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之后才愿意偿还剩下的欠款。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最后了解到和被告同来的儿媳,平时非常孝顺且老人很多时候是和儿子儿媳在广东一起生活,家庭比较和睦。通过跟被告儿媳沟通,逐渐做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两案虽然特点各异,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办案法官一颗真心为民服务的心。在这颗服务之心的努力下原有的社会关系得到了较好修复,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来源:旬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