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1日,旬邑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化解了矛盾,同时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2015年7月10日,王虎发现自己家的苹果树部分被烧毁,怀疑是王刚在烧麦茬时烧毁了,就到王刚家,让王刚进行赔偿,因王刚不承认是自己烧毁的,两人就发生了口角。王虎一气之下就诉至了旬邑法院,要求王刚赔偿自己的损失5000元。2015年8月21日,办案法官在案件开庭审理后,发现原来王虎与王刚系叔侄关系,当即决定对案件进行庭后调解,办案法官从亲情入手,讲法析理,先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再阐明法律规定,在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王刚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不应该与王虎吵架,应该协同王虎查清情况,王虎看到王刚承认了错误,也感觉到事情没有多大,自己起诉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王刚赔偿损失,只是一时的意气用事,且王刚也是自己的长辈,现在年龄也大了,自己再没有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就起诉到法院,实在不明理,随当即向法庭申请撤诉,叔侄两人握手言和。(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