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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一波三折 讲法析理法院化解纠纷
作者:田飞  发布时间:2015-08-26 15:33:38 打印 字号: | |
  2015年8月20日,旬邑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随着传出了一声:“谢谢你们法官,谢谢你们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了结这桩官司”的道谢之声,一起历时2年,经过二审、申诉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还要从2014年5月18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说起, 5月18日下午15时30分时,张悦用摩托车送自己的孩子张晓东去学校的路上,突然从路边冲出一辆轿车撞倒了摩托车上,张悦连同张晓东一起摔倒了地上,当张悦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在旬邑县医院进行治疗,后张悦被送往西安市红会医院进一步治疗,出院后,肇事司机王小贵认为事故认定书有误拒绝赔偿,张悦无奈之下诉至了旬邑县人民法院,经旬邑县人民法院判决后,王小贵不服,提出了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张悦虽然胜诉了,但因为当时没有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法院对其伤残赔偿金予以驳回。2015年1月5日,张悦再次诉至旬邑县人民法院,请求对自己的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及张晓东的后续复查费用进行赔偿,就在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王小贵对咸阳中院终审判决提出了申诉,并向旬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合议庭合议后,同意中止案件审理,后咸阳市中院驳回了王小贵的再审申请,因被驳回再审申请,王小贵扬言要上访、到交警队闹事,办案法官此时对案情基本掌握,但由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处理不好,就是上访、缠诉案件,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行政庭决定庭前对案件进行庭前调解。

  8月20日,该院副院长组织调解,同时邀请了司法调解员参与,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调解,但王小贵就一张检查费550元的票据不同意赔偿,为此双方发生了口角,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但办案法官并没有让困难吓倒,而是迎难而上,一方面对发生口角的双方制止,另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讲法析理,从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张悦家庭生活困难等方面进行了劝解,并分析从法律角度处理的结果,王小贵认识到因自己肇事是张悦原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王小贵向张悦道歉,也同意赔偿张悦的损失,终于在办案法官先解心结,后讲案情,再析法理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完美结案。(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旬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