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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丈夫为和好诉离婚 法官知内情巧调解
作者:朱小丽  发布时间:2015-08-10 16:43: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旬邑法院太村法庭成功调解和好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原、被告和好如初,让一个争吵不断的家庭回归平静。

  家住太村镇南宫村的男子王某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的董某在外打工相识,后于2010年4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初期二人感情甜蜜过的有滋有味。随着女儿的出生,这个三口之家本应过的其乐融融,可是丈夫在外忙于生意,董某却不务正业,一概不管丈夫的生意,成天想着回江苏娘家,造成近几年来夫妻经常吵架、生气。王某考虑到孩子尚小,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王某一直忍气吞声。2015年5月1日,董某说要回江苏娘家看望其父母亲,王某送其到西安。回去后,王某多次联系董某,董某一直拒接电话,其父母也拒接王某电话。无奈之下,王某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以此来吓唬董某能够回家,并促使董某多尽家庭义务。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了解到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原因在于被告不务正业,不仅家庭义务,且原告也不是真心想要离婚,只是以离婚为幌子吓唬被告。在进行调解时,承办法官首先向董某讲明王某起诉只是想吓一吓董某的真实意图,然后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对对王某进行了充分的说服教育,对董某进行了耐心的疏导,并宣传相关法律,耐心地与当事人辩法晰理,洞察双方争议焦点。被告董某当即表示,自己不该不管丈夫的生意、不务正业、不尽家庭义务,被告希望原告给被告一个机会,以后好好过日子。王某看到董某同意与自己和解,并做了保证,自己有了台阶下,便与董某和好。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成功调解和好。
来源:旬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