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在不断拓宽申诉信访渠道、依法处理信访人合理诉求的基础上,对非法缠访、闹访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信访人张某对兴平法院和咸阳中院一、二审刑事判决不服,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先后在天安门、中纪委、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等处,采取打横幅、喊冤、摆地状、故意裸露身体等方式缠访、闹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7月17日,兴平市公安局决定对张某予以刑事拘留。7月27日张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无独有偶,信访人李某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三级法院生效判决不服,坚持信访多年。在信访过程中,李某煽动、组织、策划其他信访人员进京闹访,被依法拘留十五日。
今年以来,咸阳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的规定,在解决信访人员诉求的同时,对景某、梁某等7名违法缠访、闹访人员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维护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保障了审判工作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