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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法院出重拳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作者:师国栋  发布时间:2015-07-29 14:56:02 打印 字号: | |
  咸阳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以来,积极行动,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对重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甄别、排查。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押扣、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予以严格依法打击,专项行动取得了突出成效。

  截止6月底,全市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9案30人,采取拘留措施79案87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367名,限制出入境、高消费215人次。

  据悉,在专项活动中,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确定的赔偿义务,永寿县法院移送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摄于法律威严,自觉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永寿县检察院起诉至永寿法院,法院判决陈某犯拒不履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一个月。

  被执行人朱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礼泉县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礼泉法院对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拘役五个月。在检察院起诉期间,被执行人朱某慑于拒执罪的严重后果,主动要求和解,现该案已执行和解,案件已执结。

  咸阳法院开展专项行动以来,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统筹联动,密切配合,集中打击处理了一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等犯罪行为案件,极大的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