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号,泾阳县人民法院桥底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案件,涉案标的东风牌汽车也在办案法官的监督下执行完毕,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29日,桥底法庭从立案庭领回案子后发现两起案件的被告是同一人,进一步了解案情后发现原告郭某租赁另案原告建材厂的车辆做运输生意,被告张某因与建材厂存在劳资纠纷,将车辆在路上强行逼停后,连车带货一并拉回家。现车辆所有人建材厂和使用人郭某分别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车辆,赔偿损失。
由于两个案件存在内在的牵连关系,于是办案法官将排期定在同一天。开庭当天,当事人以及委托代理人均来到法庭。办案法官考虑到被告已经强行扣车几个月,双方的对立情绪都比较高,案子如果以判决结案,可能执行的难度会比较大,所以尽管建材厂一方情绪激动,但办案法官仍然耐心调解,劝说建材厂得饶人处且饶人,被告张某扣车虽不合理也是事出有因;同时劝说被告张某,本来自己有理但也不能强行扣车,应将车辆尽快归还车主。
经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调解,两个案件的当事人才达成协议。为了促使案件能尽快执行,办案法官连午饭都没顾得上吃,顶着炎炎烈日同两案原告跟随被告来到家中,清点车上货物并返还车辆,赔偿损失。谁料车辆无法发动,好不容易找来修车师傅换上电瓶,结果又因车辆放置太久马达损坏无法修理,多方询问后该型号马达第二天才能到货,大家的工作只能暂停。
第二天下午5点多当事人打来电话称马达到货,办案法官一行再次来到被告张某家,本想换上新马达车辆就能发动,没想到修车过程依然不顺利,等到车辆修好交还原告建材厂时天都黑了。建材厂法定代表人拉住办案法官的手,不停地感谢法官两天以来的努力,并对自己起初的态度连声道歉。办案法官笑着说,只要你们的事情能圆满解决,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由我们法官来守护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