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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公车改革停驶封存部分车辆
作者:沈运  发布时间:2015-07-15 15:46:21 打印 字号: | |
  • 封存车辆(一)
  • 封存车辆(二)
  咸阳中院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车改革的安排部署,在摸清车辆底数的基础上,除保留必备警务用车外按规定对需要停驶的车辆进行了封存。

  7月15日上午,咸阳中院按照《咸阳市公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对停驶车辆进行封存。此次封存车辆使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的封存标识,共封存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为全面落实公车改革迈开了坚实的第一步。

  下一步,市中院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封存车辆去除警用装备后移交市财政局进行鉴定、拍卖。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