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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党组对12名新任审判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作者:朱兴社  发布时间:2015-07-01 11:01:22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李国庆院长讲话
  • 罗小锋副院长主持会议
  • 纪检组长刘小刚讲话
  • 新任审判员代表发言
  6月30日,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之际,咸阳中院党组对新任命的12名审判员范涛、魏婵娟、张凯、马莹、王丽丽、李俊、李海清、张丽艳、张雯、陈德家、陈美丽、韩瑶进行了任前集体谈话。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纪检组长刘小刚、政治部主任畅满绪等参加了谈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小锋主持。

  李国庆院长首先介绍了此次审判员晋升的有关情况,并代表院党组向12名新任审判员表示衷心的祝贺。他指出,12名同志在人大常委会上全票通过,既是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全院各项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建设发展的大力支持,更包含着对大家公正司法、不辱使命的殷切希望。围绕“忠诚、学习、求是、创新、自律”,他寄语大家,要倍加珍惜荣誉,不断增强政治修养。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坚持实事求是,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敢于创新担当,积极融入司法改革。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此次谈话是一次遵纪守法的诫勉谈话,刘小刚组长诫喻大家,要恪守职业道德,不踏纪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清醒任职、清正履责,公正司法,坚决克服“六难三案”。

  会上,范涛、李俊、韩瑶3名新任审判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感谢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的信任与支持,一定要把此次任命作为新起点,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嘱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