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三原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万某、孙某二人利用购买的银行卡与电话卡,以拨打电话虚构被害人的亲属举报其赌场,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封,被害人的亲属被其绑架,威胁被害人向其汇款赔偿损失,否则就要伤害被绑架人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屡屡作案,被三原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
审理查明:万某预谋以电话诈骗的形式骗取钱财,购买了大量的中国联通手机卡和多张银行卡。后又联系被告人孙某与其共同实施诈骗,2014年3月下旬,二人驾驶小轿车实施诈骗,即通过拨打电话虚构被害人的孩子或者兄弟举报其赌场,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封,被害人的孩子或兄弟被其绑架的事实,威胁被害人向其汇款赔偿损失,否则就要伤害被绑架人的方式进行诈骗。诈骗成功后,由被告人万某通知被告人孙某到银行或者ATM机取款。后赃款按比例分配。查明二人从2014年3月到4月间共作案4起,合计人民币168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以拨打电话虚构被害人的亲属举报其赌场,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封,被害人的亲属被其绑架,威胁被害人向其汇款赔偿损失,否则就要伤害被绑架人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三原法院 186285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