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毒品犯罪的打击效果,增强全体市民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的意识,增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6月26日,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在咸阳市中华广场联合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市政法委副书记张尚文、秦都区政法委书记田地、市人大、政协、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秦都区等相关人员出席了大会,大会还邀请了部分省、市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现场近千名群众旁听了此次公判大会。
公判会上,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分别对罗建斌、元利康、曾翠月、李红军、左洪坡、杨炜胜、孟恒伟、杨洪伟、张彪、郭风臣、李友良等贩卖毒品案的4案11人进行了集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罗建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元利康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曾翠月、李红军等9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咸阳中院副院长张忠玉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高度重视对毒品犯罪的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地打击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用累累战果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毒品的蔓延势头,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强调,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有效解决毒品问题,必须依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共同参与。同时我们还建立健全了禁毒工作奖励和保护机制,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禁毒斗争的热情,使禁毒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全社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禁毒环境。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充分体现了咸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升了市民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法律意识。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