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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情到深处自成歌
旬邑县人民法院土桥法庭庭长 --赵周锋
作者:赵周锋  发布时间:2015-06-26 10:27:50 打印 字号: | |
  有一种风景叫高度,有一种高度叫境界,有一种境界叫奉献,有一种奉献叫无悔无怨……

  我是1996年7月加入法院这个大家庭的,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2008年9月担任土桥人民法庭庭长。从我踏进法院大门的时候起,我就坚定着对法律的崇尚、对人民的挚爱、对祖国的忠诚、对神圣审判事业的热爱。然而,一来到土桥法庭的时候,我燃烧着青春火焰奋斗执着的心着实受到了现实重重的打击。法庭办案办公用房是古老的土木结构,办公桌椅没有一张是完好的,更没有专门的审判法庭和办案办公室,加之房屋又年久失修,漏风又漏雨,冬天,房间阴暗而寒冷,干警们只好围着煤炉工作;夏天,屋里闷热潮湿,白天还可以将就着办案,可是到了夜里蚊虫鼠蚁轮番上阵,根本无法入睡。到了雨季,干警们还得在床顶撑起塑料薄膜,以防被褥被漏湿。面对这样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年轻的我难免失望又失落。老庭长洞察到了我的情绪,与我谈心时笑着说,谁叫咱们是人民法官呢?是啊!我怎能不知道自己是一名法官呢?正因为我是一名法官,所以我自当做好接受一切困难考验的准备,因为比起捍卫法律尊严的重担,这些条件上的艰苦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心中无比坚定的信仰,眼前的困惑根本不足为道。

  付出之于收获,选择之于价值使我知道,从事了法官这个职业,此生终将无悔!

  法律,法院,法官,这些肩负责任的词汇,在我工作的每时每刻都无比强悍地震撼着我负重前行的心。

  古训有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每天工作在联系群众的最前沿,土桥法庭所辖区域发展相对滞后,老百姓生活不容易,打官司更不容易,如果光是嘴上夸夸其谈,不能扑下身子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能带着真心、真情、真诚去办案,那么法律的尊严、法官的职责将被亵渎,司法事业也将失去活力和根基,反之,就一定会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14年元旦刚过,我庭受理了王某诉涂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我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案情时,他们情绪十分对立,王某大声嚷嚷着:“你夏天才给我盖得房子,现在就严重裂缝,必须给我拆了重建。”,涂某也不甘示弱:“你家建房的地基是从十几米深的老庄基里垫起来的,你当时没给我说实情,没要求我对房屋根基进行特殊处理,这事哪能怪我......”,双方剑拔弩张,争执不下,我劝说他们后,约好第二天进行现场勘验。王某家在离法庭驻地约100公里的马栏山里,那天天不好,我带着书记员早早的就出发往他家赶,谁知走到半道上天下雪了,而且越下越大,好几处山路车子上不去,我们只好推车前行,当我们花了三个多小时走到王某家里时,他拿着电话转个不停,说:“下这么大的雪,我以为你们不来了,想要打个电话问问,可电话信号不好,就是打不通。”我们仔细勘验完现场后,对案件进行了调解。王某先说话了:“看着新房子成了这样,我很生气,就想要他给我拆了重建,可是你们冒着这么大的风雪和危险到我家来,感激的话我也不会说,我就让让步,让被告说说怎么能维修,快点把问题解决了,你们也好早点回去。”涂某也一改往日蛮横的态度,很坦诚的承认自己有责任,愿意给原告进行经济赔偿。终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化解。案子办结了,王某叫上家人,带着工具,走了五、六公里,将我们带出山,一再叮嘱我们路上小心,一定要注意安全。看着仍在飘落的雪花,回想着王某的叮嘱,虽是严冬,可我的心中就像春风拂面,舒畅无比。这样的事情,举不胜举;这样的路我们走过无数。

  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我感觉衡量一件案子的质量,衡量审判效率的高低,不仅要看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更要看案件审理取得的实际效果及社会影响。能动的办案,“以人为本”的办案,“有爱”的办案往往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一件案子在我的记忆中总是不能抹去,那涉及到了几位未成年人。2011年在土桥中学上学的原告焦某,因与同学的斗殴受伤,病愈后他将12名同学起诉,要求对医疗费等损失进行赔偿。由于参与斗殴的人数较多,案件在当地影响很大,庭上有的同志建议将案件放在学校开庭审理,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我再三考虑,认为这些孩子们正处于青春成长的关键时期,被告上法庭已经对他们心理有了影响,如果巡回审理,固然能在短期取得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但从长远看来,势必会给这些未成年孩子的人生涂上一道难堪的色彩,也许会在他们心里留下长期的阴影,不但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反而会使他们自暴自弃,对社会失去信任和希望。因此我主动与学校沟通,并与老师们一起对原、被告学生及家长进行说服疏导,最终,原被告及其监护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12名被告的监护人主动承担了原告的部分损失,当事的学生也因此接受了不一般的教育。有人说“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大概就是说在工作中爱与责任的重要性吧!

  “心心在一艺,其艺必工;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只有倾注足够的智慧和精力,只有倾注应有的执着和追求,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2012年,咸旬高速公路建设伊始,由于设计道路纵贯我庭辖区,因此产生的土地赔偿款分配纠纷大量涌现,在那一年里,我和庭里的同志总是在各个村庄宣讲法律知识,指导各村制定合理合法的分配方案,解答群众疑惑。虽然我们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但是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仍然接连不断,为维护县域经济发展,确保咸旬高速顺利建设,我不敢轻视任何一个细节,调解、开庭、判决、答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敢有纰漏。那段时间,我和干警们夜以继日的工作着,32件案件,19次开庭审理,56次调解座谈, 23次讨论评议,51本卷宗整理,100多个日日夜夜的忙碌,每每思想上的弦有所放松,我总是想到这些案件关系发展大局,关乎一方稳定,关涉群众利益,放松不得,更马虎不得。功夫不负有心人,付出总会有回报,在我和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这些复杂的案件全都得以妥善审理。至今咸旬高速通车已经半年了,没有一起因此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发生,我所办理的一件与此有关的土地赔偿款分配纠纷案件也在省高院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被确定为优秀案件。

  我就这样默默无闻地在最艰苦的基层努力工作着,忠实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执著追求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根本。一个个普通的面孔,一件件平凡琐屑的事件,19年审判工作的寒来暑往,见证着我恪尽职守的无悔选择;19年工作中的酸甜苦辣,也浸透着我不懈追求的浓浓深情。

  如今,我庭新建的标准化审判办公大楼已经投入使用,人民群众的诉讼环境,法庭干警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了彻底改善,庄严的法庭成为一道亮丽的司法风景线。我愿在没有七彩光环的岁月里继续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守候,继续为扬善弃恶的信念保驾护航,继续为我平凡的生命画出美丽的弧线。

  “河出潼关,因有太华抵抗而水力益增其奔腾;风回三峡,因有巫山为隔而风力益增其怒号。”作为一名法官,我清醒的意识到,在通往法治中国的道路上,仍然有着这样那样的阻碍和困难,但是惟其艰难,更显珍贵。我们能做的也许没有人民群众期待的那么多,但是我们生之于民,又受人民所托,我们为群众断曲直,为社会谋大义,只要我们对工作抱有阳光般的心态,耐心、细心、热心、诚心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我们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价值,唱响精彩的生命之歌。

   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是时代的最强音、是人民的期盼,让我们用最响亮的声音高喊:为法治时代喝彩,为人民司法出彩!
来源:旬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