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全面开展。6月19日,咸阳中院举办第一期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会。邀请省高院赵健民教授进行授课,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仲屹主持会议并讲话。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渭城区法院法官干警参加了培训。
赵健民教授根据《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结合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的精神,着重讲解了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及有关法律的适用等问题。赵健民教授从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新民诉法增加的内容,重点难点,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运用大量典型案例分析,突出重点,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详细讲解。
最后,大家还就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法律适用等问题与赵健民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培训,使我们深刻领会了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要义和精神实质,为正确实施和运用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刘仲屹副院长指出,全体法官干警要通过此次专题培训,深刻理解和认识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诉权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诚信意识和监督意识。把司法解释运用到审判实践工作当中,切实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量。更好的为司法服务,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