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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顶烈日实地勘验 细调解化解纷争
作者:张英  发布时间:2015-06-18 16:25: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土地纠纷案件诉至旬邑法院张洪法庭。承办法官在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第一时间前往纠纷发生地,顶着炎炎烈日,行走在田间地头,对双方当事人争讼的地界进行核实、勘验和现场确认,实地勘察案情的真伪。

  钟某天和贾某华是同村村民,且两家的承包地相邻。1999年,钟某天和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钟某天即开始耕种,但是在2015年4月份,钟某天发现贾某华自1999年就超过界畔,多耕种了自己家的六分耕地长达15年时间。此事后经村委会多次调处未果后,钟某天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贾某华告上法庭,要求贾某华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相应的经济损失。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明确争议土地四至,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张洪法庭承办法官头顶烈日,带领全体干警,通知双方方当事人,并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调查,对该争议土地的四至范围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勘察和了解。亲自对土地进行了丈量,并现场绘制了土地四至图,制作了勘验笔录。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勘察,办案人员对该争议土地的四至范围和实际使用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实地勘察后,办案法官找来了当时分地的负责人,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找到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询问有经验的老农对此案的看法,这起土地纠纷案件在法官的抽丝剥茧的询问和调查中终于显露端倪。查清事实后,法官对当时人双方进行耐心调解,并给双方讲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被法官不偏不倚的公心、洞察秋毫的细心、不辞辛苦的耐心和为民解忧的诚心所打动,原、被告均作出了让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贾某华给付钟某天700元。办案法官就地释法答疑,倾情化解矛盾,使得双方当事人笑逐颜开,矛盾得以化解。
来源:旬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