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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咸阳中院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活动
作者:郭朝霞 王艺霖 师国栋  发布时间:2015-06-16 11:00:21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全面、正确、有效、平稳施行。4月30日,陕西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在咸阳市中华广场开展了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活动。该院组织了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法官干警参加了此次活动。

  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将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扩大了受案范围、改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延长了起诉期限、确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管辖变更、增加了行政复议机关的应诉责任、增设判决种类及审判程序、增加调解制度、改变和增加执行手段等相关法律,拓宽了“民告官”的门槛。

  活动中,精通行政审判业务的法官干警现场接受法律咨询,解答了群众关心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就新《行政诉讼法》中与民众息息相关的热点向群众做了详细解说。法官们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材料,帮助民众深入了解新行政诉讼法知识,受到了群众们的欢迎和一致好评。

  该次宣传活动,为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顺利实施和普及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氛围。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