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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召开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
作者:师国栋  发布时间:2015-06-10 17:34:57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副院长张忠玉讲话
  • 副院长刘仲屹主持会议
  • 审监庭庭长陈凤梅发言
  6月10日,咸阳中院召开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省高院、市中院、市检察院、马栏监狱、黄陵监狱、秦都看守所、渭城看守所、乾县看守所、武功看守所等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副院长张忠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院长刘仲屹主持。

  会议就如何完善减刑假释综合考核制度;统一减刑假释案件的执法尺度;建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的三方联网体系;加强财产刑和民事赔偿义务的执行力度;加强法院、检察院和刑罚执行机关的相互沟通配合与支持;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力度;把握公开查证核实减刑假释犯罪的重大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庭审的制度;准确把握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标准;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审理的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上,张忠玉副院长指出,新形势下做好减刑假释工作要居安思危,防微杜渐,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流程,统一标准,依法办理每一件减刑假释案件。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统一执法尺度。准确把握减刑假释案件的报请、审理标准,减刑要依法、适度、合理,对被减刑的人员必须“确有悔改表现”,对假释除“确有悔改表现”还必须具有“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基本条件。不断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度,完善备案制度,开庭审查、减刑裁定上网常态化,扩大公示范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要杜绝暗箱操作,坚持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使案件公开透明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人民的监督。

  该院审监庭庭长陈凤梅还介绍了近年来全院减刑假释的工作情况。省高院、市检察院、马栏监狱、黄陵监狱、秦都看守所、渭城看守所、乾县看守所、武功看守所等与会代表一一作了发言。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