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长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了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就小孩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和平分手。
2007年郭兰兰与李峰在外地打工时相识,互谈恋爱半年后于2008年4月3日匆忙领证结婚,同年5月25日便生育女儿李雅,2010年4月14日生育儿子,取名李鹏,现年5岁。
孩子出生后,随着生活琐事的不断增多,两人便经常吵闹不断,但是为了孩子,郭兰兰一直努力的维持两人共同建立起的家庭。2011年7月双方因为生活琐事再次发生口角,郭兰兰为了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提出回娘家小住几日,可是李峰却不通情理的胡搅蛮缠,甚至对郭兰兰大打出手,郭兰兰伤心的回到了娘家暂住,想双方彼此冷静后再面对这份婚姻。
2012年春节后,李峰来到郭兰兰娘家将郭兰兰接回西安一起工作,郭兰兰为了孩子原谅了李峰,但是一起工作时李峰提出回家送孩子,李峰回到家后便以各种理由一再延迟回两人工作的地方,后来郭兰兰从别人口中才得知是家中建房,做为妻子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被李峰剥夺,这样的婚姻让郭兰兰对这份勉强维持的婚姻心灰意冷。
在调查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约谈,得知本案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相识数月便草率结婚,夫妻感情基础薄弱,以致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而发生争吵,难以共同生活,感情确已破裂。鉴于他们俩的情况,法官考虑到两个年幼孩子以后的成长,又与郭兰兰,李峰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兰兰与李峰离婚,孩子李雅,李鹏由李峰抚养,本案诉讼费300元由郭兰兰负担。至此,七年的夫妻和平分手,一桩不幸的婚姻也就此画上句号。(文中人物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