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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感情破裂闹离婚 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作者:王珊  发布时间:2015-06-04 16:03:29 打印 字号: | |
  “我大老远一个人从陕南来你们泾阳落户,你们不能就这样把我赶走,必须赔偿我精神损失......”行政审判庭内,一个年轻小伙情绪激动的喊着。

   说话的是来自汉中的小伙刘某某,他以入赘形式与太平镇郭某登记结婚,婚后一个多月,双方就因为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郭某便向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都同意给自己和对方一次机会,认真考虑下。可是不到一年的时间,郭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被告刘某某也同意离婚,他认为这样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可是双方对彩礼的返还及共同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被告情绪特别激动,便发生了前面的一幕。承办法官看到双方情绪都比较激烈,便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劝说,从法理和情理上分别阐释,最终双方都放下对立情绪,认为既然感情没有了,就好聚好散,原告也同意返还部分彩礼,和平分手,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