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这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日子,但却是一个令世人悲怆的日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不幸因公殉职。这只为党、为人民燃烧了26年的蜡烛,过早地流干了最后一滴蜡泪,悄然倒下了。他用自己的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催人泪下的壮歌。人们含着泪花,呼唤他,呼唤着一个好法官,呼唤着一个党的好儿子……
邹碧华,一个英雄的名字,正是风华正茂时,却过早的离开了我们,除了无尽的思念,更把无穷的精神财富留给了他深爱的人民群众。他因伟大的壮举而让人铭记;因伟大的精神而感动人间……他英年早逝,我们为之扼腕痛惜,他的突然离世,震动了中国法律界,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有人惊叹他的才华横溢、学养深厚;有人折服他的道德人品、正派作风;有人感佩他的知难而勇、敢作敢当,有人怜惜他的孜孜进取、鞠躬尽瘁…… “法官当如邹碧华”、“燃灯者邹碧华”成为全社会给予他的评价。寒风萧瑟,江雨含悲。“斯人已逝,精神长存。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崇法尚德、无私奉献”,这是邹碧华一生的写照。他以毕生的精力,追求、弘扬、献身于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
回首邹碧华的工作历程,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提出的每一个观点,无不闪烁着公平正义的智慧和光芒。是的,每一种职业,都寄托着一种理想;承载着一种责任。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是人民利益的守护神。西谚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终成果”,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家罗伯斯比尔说:“法律是人民意志自由而庄严的表现”,这些都说明了法律是人类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集大成者,人们对法律的主观认识及其行为代表着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的发展程度。正由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定,并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等新的的论断,这在当下中国,意义特别重大,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责任务,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社会民众对法院工作也寄予了更高的期待。这就需要用一种精神,来凝聚共识、焕发活力、形成合力,以法治思维和科学方法,积极稳妥地解决法院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邹碧华精神,其价值不仅在于向全社会展现了一个法官、一个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和崇高精神,更重要的是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改革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作为司法活动的主体之一,法官是法律制度与规则的运用者和和执行者,是社会纠纷的裁定者和解决者。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期待,法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需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华星秋月璀璨人生风范长存。”邹碧华为所有法律人树立了一个标杆,也为整个社会树立了一个做人的榜样。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国家有目标,人民才有希望。执法者必须把法治信仰内置于心,外践于行。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难度在加大,复杂性在加深,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有赖于法律。“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律的灵魂”。英国思想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数次犯罪造成的危害更烈,后者只不过弄脏了水流,前者则是污染了水源。”在日新月异的改革时代,司法公正一再成为舆论焦点,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折射出社会和谐发展对法治的更高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党面对新形势的郑重宣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胸配天平的法官,是法治保障的楷模,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关乎着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司法公正归根到底是法官的公正,法官个体素质的高低体现了法官的人生境界,法官群体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法院发展的底蕴。法官业务素质的高低对案件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法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则无法正确对案件进行定性,无法正确行驶审判权,司法公正也就成了“空中楼阁”。如果把法官比作天平,那么其所掌握使用的法律知识就是天平一头的砝码,砝码若出现偏差,是不会得出真正公平的结论。“人有知学,则有力矣”。 胸有诗书气自华。向邹碧华学习,做坚守法治精神的专业法官,始终保持敬业勤勉的精神。作为一名法官,只有不断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准确的把握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则,夯实法学功底、拓宽知识视野、培养思维方式、提升理论层次,才能始终保持专业水准;只有保持终身治“学”而时时于审判实务中“习”之的精神,以实务难题促“学”,更以所学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专业法官。
市场经济需要法制体系创造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更是是法治社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找准定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执政方式的一场深刻转变,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用法治来配置权力、规范权力、限定权力,必然有利于斩断人治根脉,从根本上筑牢国家长治久安、民族繁荣昌盛的坚实基础。邹碧华这位把法治改革作为终生的事业追求,甘愿做一位默默无闻的法治改革“纤夫”。他,怀揣一颗公平、公正、廉洁的心,用生命和行动坚守法治信仰和职业操守,无愧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他用“布道精神”点亮法治建设梦。
邹碧华,对司法改革的推动,对律师的尊重,对学术的专注专研,对年轻同志的热情引导,对学生的耐心教导……出师初捷身先去,长使英雄泪满襟。47年短暂人生,默默无闻,但他的闪光事迹却随着他的离去而熠熠生辉,历久弥新,感天动地。从一名书记员踏踏实实成长为业界闻名的审判业务专家,他以自己堪称典范的法官职业发展道路为每一位青年法官给出了最佳答案;从审判业务一线的点滴做起,通过不断积累总结著述,最终成为业界公认的优秀法官;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路走来,邹碧华以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了如何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基层法院院长、如何做一个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的好干部。在法官生涯的每一个人生印迹中,勤勉敬业已经融化在了他的血液里。知识渊博,勇为人先,把推动司法进步作为自己的追求。从他身上,看到了司法者的爱岗敬业精神、学者型法官的风采、致力司法改革的进取担当、构筑良性法律共同体的不懈努力。人们或许不会清楚这些荣誉获得的过程,但可以想象这些过程中的艰辛和他所付出的努力。作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践行者,邹碧华倒在了第一线,但他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改革财富。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改革驶入深海,离不开法治护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都需要法治提供全方位保障。工作就意味着责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法官的职责。责任是人民法官永远不变的担当,干好工作必须把责任放在心上,努力履职尽责。在任何时代,责任感对自己、对国家、对社会都不可或缺,责任感是无价的。责任意识会让我们表现得更加卓越。正如周强院长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
邹碧华走了,带着对法律执着的虔诚,带着对完美道德执着的虔诚离开了。他用短暂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华美乐章。他是时代的楷模。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他只是坚守着内心对法治笃定的信仰,对道德完美的追求,把一件件“小事”,做到了极致。如一杯清茶滋润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如一眼山泉滋润着这片淳朴的土地。一个法官、一个法律人、一个党员干部,之所以能在广泛的社会领域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和礼遇,固然与邹碧华的专业常识与人格魅力有着必然关系,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他的精神恰好体现了这个时代对于某种价值理念的追求,并有效回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和精英法官的期盼。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他长期在上海司法实践第一线,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改革,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他是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可视化管理,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在有限的人生里,活出了无限的真诚和精彩。他的青春是充分燃烧的一生,写下了改革的执著和信仰。“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这是他的座右铭,也成了他的墓志铭。青春无悔。回首往事,感慨万千,邹碧花用自己的青春为党的做出了应有的努力,践行了自己当初立下的誓言。是他让我们明白了高尚的使命,是他让我们体会到了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神圣。
“关山初度路犹长”,建设法治中国,行动就在当下。作为一名法官,只有在司法为民中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只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好手中的每一个案件,才能无愧于法治行进的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才能够用我们微薄的力量点滴推进法治中国的进程。邹碧花真正实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入党誓言,他的精神,为我们党员和干部树立了光辉榜样。尽管病魔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但他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敬畏法治的“燃灯精神”,将是我们追求法治梦想道路上的一盏信仰明灯,指引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崇尚法治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坚守好法治精神的高地。当下中国,希望与挑战同在,改革进入触及利益、触及灵魂的攻艰阶段,需要更多如邹碧华般的燃灯者、奋楫者、实干者。一灯如豆,星火燎原,一楫击水,千帆竞渡,实现中国梦的前行之路上必会有越来越多的邹碧华。斯人已逝,灯火长存!他的“灯”已经传递到了更多的法官、更多的法律人手中,更多的“燃灯者”将在中国法治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岁月能改变山河,时间能冲刷一切记忆,但历史将不断证明,有一种精神永远不会失落。一个人的思想取向、道德水准和精神追求,决定着其价值和行为取向。多年来,邹碧华凭着勤学、善思、敬业的精神,挥洒着劳动的汗水,收获着丰硕的希望,撑起了法治的一片晴空。他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功勋卓著的成就,但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都作出无私的奉献。他的人生历程并不雄壮,但每走一步都留下闪光的足迹,迸射出时代的光辉。一个人存在的价值,就是通过努力,让自己觉得没有白来过,让别人觉得自己的存在有意义,这种温暖的守候和源源不断的热情将会点亮我们的人生。邹碧华学者型法官的才华、公正不阿的性格、善良纯朴的品行以及对法律同行的尊重、赢得了人们的敬仰。他肩负起责任与使命,在平凡的工作中,处处映射出令人钦佩的品格。他的身上,闪烁着太多能够为我指明前行道路的光芒,是我从未曾谋面的良师益友。薪尽火传,帆落桨起,光明和力量正在传递。邹碧花永远和我们在一起,他的精神永远激励我们奋勇前行。法官的生活中,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也没有喝彩,有的只是辛苦、汗水和不为人知的艰难险阻。作为一名法官,应当把司法公正看做是工作的生命和灵魂。面对受理的每一个案件,“除了服从法律外,没有任何别的需要信奉的外在权威。”当你身穿法胞时,你不仅仅是一名执法员,更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律因你公正执法才得以实现,正义因为你公正司法得以伸张。如果亵渎了神圣的职责,俄国文学家果戈里的批判会让你无地自容:“执法偏颇,是人世间最大的不幸。”
舟楫相配,得水而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是改革的应有之义。创造了灿烂文化的中华民族,也有着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今天,全面深化改革攻艰克难,方兴未艾。面对前所未有的矛盾风险挑战和改革发展稳定繁重任务,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必将在现代化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法治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 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共同放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生命的光辉不在于职业和地位是否显赫,而在于心中有没有为党、为人民奉献的激情。“善学者能,多能者成”,伟大祖国将神圣的审判权赋予了我们,让我们一起体味邹碧花默默无闻奉献的人生带来的感动,让我们一起循着他的足迹,坚持公正无私的高尚品格、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永不懈怠的进取精神,延续他司法为民的光辉事业和崇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