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好了,被告在我的房屋跟前挖了二个坑,危机房屋安全……”5月25日周一早上一上班常西林便心急火燎的边诉说边拿出手机拍摄的照片给办案法官看。当即长武县法院法官急赴现场通过现场勘察丈量,成功化解这一起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原告常西林与被告高一锋同住在一个村,按辈分常西林叫高一锋爷爷,承包地相邻。2012年常西林经过审批在其自家地头修建庄基一处,并在房屋东头预留一条通往庄基后地里的一条路,相邻高一锋在其地里种植了果树,果树现已枝繁叶茂树枝已延伸至常西林房屋东预留的路中,高一锋怕常西林叫耕种的机械进入地里耕种破坏自己果树的树枝,高一锋以自己土地少了0.5亩,常西林侵占了其土地为由,阻拦常西林庄基后种地,双方发生争执,经村、镇两级政府丈量土地并调解处理无果,常西林遂诉讼法院。在答辩期内原告在房屋后种植上玉米,被告认为原告在法院“告他”影响了其名誉,在被告的房屋跟前挖了二个坑,严重阻挡了原告的通行。
办案法官赶到现场后,察看现场情况,考虑到这个季节可能有雷阵雨,极易对房屋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分头传唤被告分头通知村干部参与,村干部赶来后却不见被告到场,原来被告认为他现在是农忙时节,推脱不到。随即赶到被告耕作的地里对被告辩法析理、严明厉害,被告到达现场后,即进行了询问,指出被告在他人房屋跟前挖坑是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要求被告限期填坑,同时以村分地地册为依据,以原、被告认可的被告邻家的树为基点,对被告的承包地进行了丈量,确定了原、被告家地的南边界址,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矛盾,双方北边界址亦进行丈量确定,同时栽上了界桩。从界址反映原告并未侵占被告的土地,法官辩法析理、阐明法律规定在情与法的感触下,被告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幡然悔悟,向原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限期填坑补偿自己的过错,原告也表示去庄基后耕种要保护好被告的树枝,同时愿意撤回诉讼,使这一纠纷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