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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登记立案进行时
——推进立案等机制改革工作纪实
作者:胡雅丽  发布时间:2015-05-08 17:04:37 打印 字号: | |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最高院制定的65项司法改革任务的重要环节,改革要求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必须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

   4月16日上午10时,最高院组织召开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永寿县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及立案庭全体干警参会学习。视频会议结束后,永寿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立案庭全体干警工作会议,该院院长应文涛重申了最高院周强院长讲话精神,并强调,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立案等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立案登记制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是从保障人权的高度保证诉权,以期更好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立案庭,要对制度改革遇到的新问题及困难进行调研总结。要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强化诉讼服务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全程留痕、全程透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月23日上午9时,省高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暨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会议,永寿县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及行政庭、立案庭全体干警参会学习。会后,该院立即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完善立案登记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及时向党委人大及政府进行了汇报,力争取得党委和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申请政府为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益岗位”,安排人员配合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该院院长强调,大家一定要学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以司法规范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全院干警都要充分认识到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特别是立案庭干警要吃透改革精神,转变思想观念,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提高立案服务水平,保障当事人诉权,杜绝人为提高立案门槛。

  4月24日上午9时,永寿法院召开党组会议,根据上级法院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梳理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对于软、硬件设施需要完善的细节以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提前研判,并提出解决对策;该院考虑到目前受理行政案件数量较少,立案登记制实行以后,该类案件会出现增长趋势,及时对行政庭目前兼任的其他工作进行了重新调整,集中力量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后行政案件剧增情况;制定新类型案件日报告、周分析、月统计制度,密切关注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新类型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切实保障新类型案件得到合理合法的化解。

  4月27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外事办主任李星前来永寿法院督查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李星主任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仔细查看了与登记制相关的硬件设施,询问在登记制实施之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预研预判情况;翻阅了永寿法院印制的一次性告知书、诉讼材料制式收据以及各类文书样本,对永寿法院周密的安排和到位的准备表示认可。随后,李星主任与改革工作相关领导和干警进行了座谈,座谈围绕省高院会议精神向党委人大汇报是否到位、组织法官干警学习传达及业务培训是否到位、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预研预判是否到位、登记立案的各项工作准备是否到位进行。李星主任表示,永寿法院考虑周全,准备充分,硬件设施到位,不失全国优秀法院本色,但是不能就此止步,登记制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深入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化解,确保登记制工作顺利开展。

  4月27日下午,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积极依托政府、公安机关、仲裁机构、社区的资源和力量,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局联系,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窗口,由司法局派驻一名法律工作者,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继续加大与工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司法所的联系与合作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力度,成立类型案件诉调对接小组,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成立简易案件速裁工作组,提升案件调解结案率。

   4月28日,永寿法院认真落实《意见》的具体要求,开始印制制式收据,全面实行接收诉讼材料必须出具收据制度;印制一次性告知书,诉讼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印制普法宣传册的基础上,印制各类文书样本,为当事人提供可操作性强的实用诉讼手册。

   4月29日,该院按照省高院要求在立案大厅安装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确保立案大厅音频视频信号随时上传,以备上级法院随时调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导诉”、“立案登记”服务柜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微笑服务。

   4月30日,充分利用“送法下乡、巡回立案”活动以及报纸、网络、电视等传统媒体及门户网站、微博、等自有媒体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举措,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知晓率。

  5月3日,为了确保5月4日登记立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寿法院院长应文涛召集院内主管副院长和立案庭全体干警召开紧急会议,全面传达了市中院关于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查看了登记立案各项准备工作情况,查看了大厅签字笔、纸张、饮水机、便民雨伞、自动查询系统等基本设施,并对一次性告知书、诉讼文书样本和证据接收清单等进行了仔细核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院长应文涛再次强调:立案庭干警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每一件诉讼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同时,要注重仪容仪表,文明礼貌地接待来院当事人,以实际行动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树立全国优秀法院的良好形象。

  5月4日,全国统一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一个工作日,经过预研预判和充分准备,永寿法院开门迎接来院当事人。上午8时,院内主要领导亲临立案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立案庭全体干警规范着装,热情接待当事人。当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五起案件及时予以立案并向当事人出具了收据材料清单。对诉讼材料不齐全的三起案件,向当事人送达了一次性告知书,并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提前为当事人计算出应交诉讼费用。对来院咨询的五位当事人,在耐心解答的基础上,向当事人释名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出具了一次性告知书。

  当日下午六点,经过一天紧张忙碌的工作,院领导与立案庭全体干警进行座谈分析,登记制实施后,案件数量及类型没有明显增加和增多,也无群体性案件及敏感案件。该院将情况及时总结并向咸阳市中院进行了数据上报。院主要领导强调,第一天的登记立案工作开了个好头,全体干警要再接再厉,在严格执行登记制改革相关规定的同时,一定要跟进宣传报道,让老百姓知道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是为了保障他们的诉权,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月5 日,登记立案工作运行顺畅,永寿法院按照市中院要求及时上报登记立案工作情况,对立案登记的数量、类型、突发时间等情况对市中院进行日报,确保上级法院及时掌握登记立案工作情况;同时向县委改革办汇报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