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长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翁婿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王华与岳父李铭就分期偿还人民币3万元达成协议。
李铭与王华系翁婿关系,2013年9月王华因在咸阳开办广告门店向其岳父李铭借款2万元,李铭觉得女婿开门店是好事,便满口答应。数月后,王华告知其岳父广告门店已开张但因无流动资金需要再借1万元并表明三个月后归还。李铭又将1万元借给王华。2014年5月左右,李铭让王华还款时,王华却一再推脱,称因生意投资失败,无钱归还。李铭多次催要无果,便不顾翁婿之情,将王华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研读卷宗材料,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多次找王华、李铭谈话,王华承认向李铭借款属实,但因投资生意失败,手头比较紧,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还款确实有心无力。李铭称确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才让王华还款的,但王华一再推脱,自己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才诉至法院的。办案法官给王华和李铭耐心做工作,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李铭与王华达成一致:王华借李铭人民币3万元,王华从2015年5月5起每月归还2000元,直至归还清结。(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