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张洪法庭成功调和一起离婚案件,妻子刘丽萍(化名)通过电话表示愿意与丈夫张伟(化名)和好,撤回了起诉。
原告刘丽萍与被告张伟于2007年经人介绍恋爱,不久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夫妻恩爱有加,本是村里人人称羡的幸福家庭。但随着张伟外出打工,长期在外,夫妻双方聚少离多再加上沟通不畅,渐渐地两人产生了矛盾,感情产生了裂痕。 2015年3月份,刘丽萍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伟离婚。
该院受理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主办法官了解到张伟常年在外打工,因工作繁忙路途遥远,无法请假回旬邑开庭。该庭本着为农民工分忧解难、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决定分别对两人进行调解。主办法官多次前往原告家中了解情况,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首先打开了原告的心结。之后,主办法官给被告张伟接连打了五次电话,通过法官苦口婆心的教育,被告张伟认识到自己只顾着赚钱,却对家庭关心甚少,给家庭带来了裂痕。张伟当即表示愿意改正缺点,多回家看看,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多照顾家庭,并请求妻子的谅解。主办法官看到张伟心态改变,就当即让张伟电话联系原告刘丽萍,让原、被告在电话里进行沟通。通过夫妻两人半个小时的电话谈心,刘丽萍向法官表示愿意原谅丈夫,共同建造美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