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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叔侄借款引纠纷 法官调解续亲情
作者:张润军  发布时间:2015-05-05 14:11:36 打印 字号: | |
  亲人间本该互相帮助,却因为5万元借款及利息归还问题闹上法庭。近日,张洪法庭从亲情入手,以感情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叔侄关系,两家关系一直很好。2013年1月份,被告刘志军(化名)因生意周转不灵向原告王浩(化名)借款5万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偿还了1万元。2015年3月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尽快偿还剩余借款4万元。正是由于这场官司致使双方亲情疏远,形成积怨,互不往来。

  办案法官认为本案当事人系亲戚关系,应坚持调解为主,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做到案结事了,而不能就案办案。因此对双方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修复破损的感情,但无奈双方分歧太大,一时不能达成调解。承办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更深入地开展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唠家常、谈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规劝他们亲人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互体谅,毕竞血浓于水,更何况二十年来两家关系一直很融洽,不能因为此次借款就让两家关系决裂,并邀请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亲戚前来法院参与调解,最后在办案人员及在场亲戚的耐心撮合下,从法律角度、社会道义、亲情方面讲情说法,最终感动了原、被告,并使他们懂得了要以亲情为重,化解了积怨和矛盾,双方当场达成了被告刘志军分期偿还原告剩余借款4万元的调解协议。当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名之后,面对在场的办案人员,他们异口同声地道出:“谢谢!我们叔侄借款往日怨,法官调解恢复如初情。”一起亲情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民间借贷,往往是比较熟悉的亲朋好友间的借贷,对这类案件,法院在审理时,应邀请基层组织、亲朋好友等人员参与调解,从情、理、法方面相结合促成调解,这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友情、亲情,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