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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二十年“夫妻”领证为离婚 法官温情调解续姻缘
作者:高金瑞  发布时间:2015-04-21 15:51:50 打印 字号: | |
  因妻子杨菲不识字,未曾上过学,无法和自己交流,丈夫刘磊总感觉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颜面尽失,要求与妻子离婚,但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告知他们未曾办理结婚证,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为了离婚夫妻二人办理了结婚证,丈夫刘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5年4月20日,长武法院依法调解了这起离婚诉讼案件。

  家住长武县的刘磊与杨菲经人介绍于1995年1月15日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初期,二人感情甜蜜过得有滋有味。随着女儿和儿子的相继出生,按说这个小家庭本应充满欢乐,但刘磊却变得闷闷不乐。原来刘磊受朋友的影响,认为妻子没文化,不识字,刘磊总感觉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颜面尽失。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大,二人常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双方矛盾不断加深,二人最终决定离婚,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告知夫妻双方未曾办理结婚手续,故无须办理离婚手续。刘磊为拿到法律上的离婚证明,重新办理了结婚证,刘磊最终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杨菲辩称,其与丈夫刘磊的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丈夫刘磊不顾他们双方多年的夫妻感情,只是以自己没文化起诉要求离婚无法律依据不同意离婚。

  长武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使被告认识到不能仅仅因为自己妻子不识字而离婚,夫妻之间应该看到彼此好的一面,应该想到这二十年夫妻之间的感情的不易和珍贵。最终,夫妻双方和好,被告撤诉,一段姻缘得以再续。

  笔者认为,夫妻相处应该彼此相互欣赏和包容,欣赏对方的优点,包容对方的缺点,唯此,夫妻才能和睦相处,家庭才能幸福美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长武县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