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早,渭城法院底张法庭正在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庭审过程当中,执勤法警发现本案原告杜某行为异常,随上前查看,发现杜某并未按照规定关闭手机,而是用手机在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执勤法警当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审判长,审判长核实情况后,当即对杜某进行了训诫,并将其用于录音录像的手机进行了暂扣。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经院长批准,作出对杜某罚款1000元的决定,并对其用于录音录像的手机进行了暂扣。合议庭对杜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杜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万分懊悔,向法庭写出深刻检查,表示完全接受人民法院对其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并立即缴纳了罚款。
对杜某违法行为的及时处理,不仅教育了案件当事人,严肃了法庭纪律,而且通过这一事件的处理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