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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网络直播案件庭审 切实实现阳光司法
作者:张润军  发布时间:2015-04-13 15:46:2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4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张洪法庭在我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艳(化名)诉被告刘杰(化名) 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内全彩LED电子屏同步直播该案庭审,这是张洪法庭今年首次同步直播案件庭审全过程。

  此次庭审直播持续将近1个半小时,庭审直播画面清晰流畅,真实地展示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庭审现场,主审法官着装规范、语言用词得当,思维逻辑严密,合理掌控庭审进程,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过程的各个阶段分配繁简得当,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有序。通过网络直播,规范了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言谈举止及庭审纪律,法庭在经过近1个小时的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圆满完成了案件庭审。

  这是张洪法庭今年首次以使用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形式,将法院庭审活动向社会全面公开,为社会公众打开了一扇法制教育窗口,让法院工作直接接受社会监督,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普及法律知识。从而进一步提高法院庭审的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让公众更加了解司法审判,亲身感受“阳光下的公正”。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