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五一小长假,不论是走亲访友还是自驾游,都是各条高速公路最最忙碌的时刻,交通事故也往往集中在这样的时间里爆发,行车安全意识频频亮起红灯。4月10日,三原法院立案庭调解了五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进行了理赔,被告人张明因此也付出了代价。
据查,孙强系张明所雇佣的司机,2014年10月23日,孙强驾驶挂重型半挂货车沿包茂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包茂高速西安方向与前方因交通事故等候通行的李东、徐旺、张锋驾驶的货车,李阳驾驶的 面包车,李伟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连环碰撞,造成小型面包车乘车人李颖受轻伤及车辆损失。2014年11 经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宝高交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孙强负事故全部责任;李东等均无责任。又查,孙强所驾驶的货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该次事故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
法院受理后,对原、被告即保险公司三方进行了调解,五起交通事故案件均达成了调解协议。车主张明表示这次事故令他感到胆战心惊,不能将罪责完全归咎于大雾,自己同司机平日行车安全意识浅薄,驾驶习惯不规范才是最大幕后真凶。日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安全行车。
时间是很重要,但是有比时间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生命。长期在高速路上奔波的驾驶员们你们的规范安全驾驶就是对自己和他人尽最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