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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小夫妻视婚姻如儿戏 法官释法析理巧调解
作者:张莉娟  发布时间:2015-03-10 16:55:23 打印 字号: | |
  2015年3月9日,长武法院成功地调解了尚新龙与霍小严离婚纠纷一案。

  2011年6月,经人介绍尚新龙与霍小严相识,同年9月25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结婚证。同年10月5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于2012年9月5日生一子取名尚霍钰。共同生活期间,由于性格不合常因小事争吵,牵连到尚新龙的父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但经父母劝解双方都能谅解。2014年尚新龙与霍小严因生活琐事又发生吵闹,一时情急,双方协议于2014年7月在长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离婚后,霍小严前往尚新龙单位,苦苦哀求和原告复婚,痛改前非,好好过日子,原告也表示原谅。同月双方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和好后不久,双方又因琐碎事而吵闹不休。于2015年1月21日尚新龙向本院起诉要求与霍小严离婚,抚养孩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接触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彼此并没有太大的矛盾,夫妻感情还未彻底破裂,双方当事人主要是婚姻家庭观念淡漠,视婚姻为儿戏,决定庭前调解此案,帮助双方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慎重对待婚姻问题,维持他们的婚姻。2015年3月9日,法庭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了庭前调解。承办法官讲道:“婚姻生活中需要双方的包容和理解,反复结婚离婚,视婚姻如儿戏是绝对不可取的。夫妻间应当相互体谅、相互尊重,为家庭的维系作出努力。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淡薄的人怎能在婚姻生活中担当好一个丈夫或妻子的角色呢?你们缺乏的就是家庭责任感,你们都已为人父母,连自己都管理不好,如何抚养、教育孩子呢?......”经过耐心的释法析理,原、被告均表示有决心继续生活,好好抚养孩子。当庭尚小龙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双方当事人手拉着手走出了法院。(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长武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