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经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后,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为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等行政机关,于2015年3月6日至8日一同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新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工作。
培训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就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发展、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诉讼中的诉权保护、行政诉讼的一、二审和再审以及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判决和执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授课。
通过此次授课,与会人员不仅了解了行政诉讼法的新发展,同时对新行政诉讼法在规范诉权保护及审判实务中的新要求有了更深、更准确的掌握,更明确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经济运行新常态的形势下,行政审判应当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在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审判基本价值的同时,兼顾公平、正义、发展、稳定及改革;不断强化权利保障,依法实现无障碍的权利救济,力求达到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切实增强行政审判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