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西部地区法院,咸阳全市法院44个基层人民法庭每年担负着全市过半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审理任务,并取得了年调解率85%以上的好成绩。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司法改革大潮的冲击,人民法庭面临的各种新问题和新挑战严重影响着法庭干警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决心和信心。
咸阳中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院长李国庆自上任之初,便亲自深入法庭开展调研工作,跑遍了全市各个法庭。针对法庭工作环境艰苦的问题,经中院党组研究确定在全市人民法庭开展“五小法庭”建设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44个法庭初步建成了自己的“小食堂、小图书室、小菜园、小淋浴间、小操场”,较好的提高了法庭干警扎根乡村,安心工作的生活保障水平。
继2014年9月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之后,咸阳中院又于2015年1月举办了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司法为民能力和水平”为主题的全市法官论坛。针对法庭干警提出的法庭物质装备、法官职级待遇、法庭工作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该院又进一步制定了《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经费优先向法庭倾斜、提拔任用优先从法庭选用等一系列措施,使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有章可循,极大的激发了基层法庭干警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荣誉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