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是人民法院的灵魂,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近年来,泾阳县人民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标准提升年”、“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不断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执流程、提升案件质效、强化监督评议,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开创了新局面,营造了新风气,取得了新进步。历史性地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省高院评为“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中院评为“创选评”最佳单位。
一、简化办事程序
开通网上预约立案通道。该院在立案阶段开展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举措,开通网上预约立案通道,充分利用网络科技手段,基本实现了当事人“跑一次法院”即可立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而多次往返。缩短了办理立案手续的排队等待时间,提高了立案效率。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通过网上预约立案系统提交申请的,若审核通过并确认其身份及诉请事由的,则诉讼(申请执行)时效自网上预约申请日起发生中断。
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切实解决“门难进、事难办、人难见、案难立”现象,减轻群众诉讼问累、跑累、诉累,我院变立案信访大厅为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信访大厅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职能等三大职能,设立了6个接待台和调解、信访、听证、判后答疑、谈话室等5个工作室,划分为立案区、当事人休息区、导诉查询区、信访调解区等四大功能区,专门配置了触摸式便民导诉系统,增设了多媒体显示、电子导诉等功能,开通了网上预约立案、网上接待、回复涉诉信访系统。开展了人民调解、社会调解、综合调解、调解确认、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调解对接、司法建议、调解指导,有效发挥诉调对接工作站和特邀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特殊作用。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一站式、集约化、零距离”服务。
开通涉军维权、残疾人“绿色通道”。该院制定了《泾阳法院关于保障和便利残疾人诉讼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涉军维权立案窗口,在全省首家设立了残疾人立案窗口。从立案、审理到执行“一条龙”为军人、军属、残疾人提供快速、便捷、专业、优质的专项司法服务,保障此类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
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诉讼程序不便捷、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我院建立了简易案件快办、复杂案件细办的繁简分流机制,制定了《泾阳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试行)》,抽调业务骨干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了2个速裁合议庭,突出调解功能,将立案、审查、调解和速裁融为一体,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使得“多年积怨一朝解,一日速裁双方和”。
二、规范审执流程
该院实行审判动态管理制。强化管理措施,强势紧把“六关”,倾力打造案件质量精品工程。
把好立案审查关。实行“特殊案件立案联系会审”,避免和降低立案变更率。
把好审判指导关。由民一庭全程跟踪指导基层法庭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新型案件和群体性诉讼案件,每月召开民事审判碰头会,每季度召开法官联系会议,研究指导审判工作。
把好案件判前关。每月通报庭长、分管副院长裁判文书。审核把关情况,严肃追究案件粗糙、不负责的审判人员,保证裁判文书质量。
把好监督考评关。实行审判庭案件报结前质量自查制度,严格自查员、庭长、主管院长的报结前案件质量责任。审管办每月开展案件质量评比,及时通报评查情况。对发改案件逐案评查,逐案寻因问责。
把好诉讼引导关。着力抓好判前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实行案件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逐级判后答疑制度,有效解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和减少当事人的上诉、上访。
把好效果评估关。实行判前对案件裁判结果的评估论证制度,注重调解,减少社会矛盾。
三、提升服务质量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切入点,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强化三大平台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受理案件做到了案件信息同步录入、案件卷宗同步扫描、审判进程网上监督、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组织开展了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部门、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活动,赢得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2014年,利用“五进”方式审理案件1028件,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2万余人次。“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室联系群众6960人,排查矛盾纠纷260件,就地开庭157件,调解243件。发司法公开告知书2750份,裁判文书上网1624份,利用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视频直播、新浪微博直播庭审案件39件。
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为满足群众快速解决纷争的司法需求,在纠纷化解职能上,开展人民调解、社会调解、综合调解、调解确认、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调解对接、司法建议、调解指导,与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中心、泾干镇司法所等6个司法所联合建立了8个诉调对接工作站,特邀人民调解员20人,县司法局每周派出2名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在立案信访大厅协助诉前调解工作。
创新刑事矫正工作。我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依法使用缓刑等刑事非监禁刑犯罪人员刑事矫正帮教的新措施,研究制定了《泾阳县人民法院刑事未监禁人员矫正工作办法》,在泾河畔创建了百亩“新生林”教育基地,对刑事未监禁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犯罪者惩罚、控制的同时,进行教育、塑造、感化。同时,坚持“矫正个别化”的原则,通过建立矫正档案、报告矫正情况、犯罪前科保密、发司法建议书、提供法律和经济帮助等形式,构建了多元一体的刑事矫正网络,收到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监督评议
推行“一案三防”问责追究制。我院牵住审判管理牛鼻子,以提高审判质效牵动工作全面发展。每个办案法官都承担起防错即预防办案质量差错瑕疵、防腐即预防司法腐败,防访即预防涉法上访,使法官对一个案件承担起三分责任。出现质效差错实行责任倒查,以此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明显提高。
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重新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民事审判举证、质证、认证和财产保全规则,积极推进刑事量刑规范化建设,完善裁判文书的签发把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明确执行案件听证、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规则要求,保证阳光执行、公开执行。使审判流程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完善案件审执限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管理的规定》,对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的变更、监督及超期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审执限专门审批、警示、催告、督办制,明确批准案件延审由一名副院长决定,有效杜绝超审限、执限现象的发生。
完善以案件质效指标为依据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了《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案件质效奖罚规定》,对重点案件、发改案件、当事人信访强烈的案件,实行审委会、纪检组双重评查机制,院纪检组对案件审判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同步进行评查,对审理质量、效率、效果不同的案件,给予不同的评价。
完善廉政监督机制。该院积极构建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警示训诫防线,聘请了5名社会法纪监督员,任命了14名内部监督员,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管理和监督,防控廉政风险。通过廉政短信、廉政培训、任前谈话、警示训诫、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了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作风纪律的检查监督,并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法官干警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五、服务社会治理
保障服务到基层。该院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以解决纠纷、构建和谐为价值取向,将各项审务工作延伸到农村,让农民充分享受司法为民的实惠,做到“八个到农村”:即公开开庭到农村、司法调解到农村、优先执行到农村、立案服务到农村、信访接待到农村、司法调解到农村、司法建议到农村、法制宣传到农村。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活动,在13个镇设立了法律服务组,在231个行政村、10个社区、8所中学、24个企业,建立了“法官工作室”。
积极参与“平安泾阳”创建。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公开执行、选派法制副校长、法制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印制发放 “平安泾阳”宣传纸杯,大力宣传“平安泾阳”。在人员密集的泾干湖公园设置法治宣传栏,在我院大门上的LED屏滚动播出法治宣传和平安创建的标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搭建行政协调平台。该院在行政诉讼中,以“注重协调,良性互动”为行政诉讼办案目标,不断探索尝试行政纠纷协调机制,强化法律释明,坚持走协调结案之路,将协调贯穿于立案审查、开庭前、庭审中、裁判前、裁判后及非诉执行的全过程,尽力促成双方和解。通过制作行政案件协调函、发司法建议、座谈交流、执法培训等形式,推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平息行政纠纷,受到县委、县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认可和赞同。
主动服务西咸新区建设。为全力支持、主动服务西咸新区,加快泾河新城建设,经过认真调研,率先在全省研究制定了《关于为西咸新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9个司法保障和服务项目,实施目标化管理、实体化运作。坚持“四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举措到位、沟通联系到位、保障机制到位,为西咸新区迅速发展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以“高标准、高水平、特色强、风景靓”的职能定位,成立了泾河法庭,由三名优秀女干警组成,是我市唯一的女子法庭。深入新区召开座谈会12场次,提建设性意见、建议40条,较好协调处理了永乐饲料厂和永佳面粉厂破产案,受到了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的好评。
六、狠抓队伍建设
切实抓好司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大法官干警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以“破解司法难题”为主题的学习培训会,重点围绕新时期党建工作、司法改革、廉政建设、新媒体与舆情应对等七个方面的专题进行培训。提高法官干警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引导舆论的能力。通过开展疑难案件讨论、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司法警察技能竞赛等业务大练兵活动,把理论学习与岗位练兵结合起来。注重发挥“青年法官研究会”的调研指导作用,确定专题,积极开展多领域、多层面司法实务调研活动,形成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风气。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县法院成功中标省高院组织的重点调研课题公开投标,承担《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问题》的调研课题。全年撰写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参阅案例等 30余篇,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12 篇。
切实抓好法院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以图书馆、法院广域网、互联网等新媒体为载体,打造传播法院文化。开展了向“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立案庭庭长王和平同志学习的活动,树立典型,使干警干有方向,学有榜样。与县电视台联合拍摄了微电影《寒风知劲草 云海映芙蓉——女法官杨望芝的一天》,通过网络媒体对外播放,让社会公众更多感受法官之苦、法官之情、法官之美,更多地了解、理解、关心、支持法院的工作。通过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三八”节慰问困难留守妇女、“五四”青年节与青年法官座谈、“八一”建军节慰问干警军属、重阳节慰问老干部、组织干警参观泾河新城建设项目,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运用报刊等平面媒体和法院广域网、互联网、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展示法院工作成果和法官风采。刊发宣传稿件334篇。
切实规范人民陪审员队伍。在提前完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基础上,致力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专门工作会议,听取陪审工作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泾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教育培训、参加审判活动、补助、考核奖惩等方面作了规定,配发了具有标示性的陪审员服饰。
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紧紧抓住教育这个前提,抓好制度这个保障,抓实监督这个关键,不断细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不断深化 “三廉”活动,通过述廉、评廉、考廉,加强对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的管理和监督,防控廉政风险。综合运用审限监控、案件评查、审务监督、每周廉政短信、廉政培训、任前谈话、警示训诫、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检查监督管理,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开通了电话、网上投诉举报平台,处理举报投诉21人次,2名干警被警示训诫。
切实抓好内外监督。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审议的意见。2014年5月28日,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根据审议意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机制,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邀请视察、旁听庭审、参与审执活动、回复议提案,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了“人民检察院驻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办公室”,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强化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于社会高度关注案件、重大舆情和法院工作重大举措,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