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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院长李国庆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作者:殷春波  发布时间:2015-02-06 16:19:51 打印 字号: | |
李国庆院长作工作报告
  2月6日上午,在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咸阳中院院长李国庆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李国庆在回顾2014年度工作中指出,市中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802件,同比上升4.7%,审(执)结27311件,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中级法院受理3416件,审(执)结3161件,同比分别上升14.6%和18.4%,均创历史新高。

  李国庆指出,全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判处罪犯3053人;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832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42%,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大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258件,标的金额10.5亿元,市中院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4.6%,在全省中级法院名列前茅。

  李国庆指出,全市法院上下联动,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有效促进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化解信访案件,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完善“诉讼服务直通车”,加强“三大平台”建设,公开裁判文书3171份,开展庭审直播585场,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发布信息3000余条;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数量翻番,参与案件审理3854件。

  李国庆指出,全市法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续推进队伍思想、业务、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大力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及“规章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院庭长带头办案,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

  李国庆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法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和公民代表260余人次视察中级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调解等;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裁定减刑、假释时,邀请代表、委员现场监督;加强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人大要结果案件21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

  对于2015年工作,李国庆指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狠抓主业、试水改革、突出管理、加强基层,使提升能力成为新常态、司法公开成为新常态、规范管理成为新常态、法官清廉成为新常态。进一步强化公正理念和质效意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监督效能、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为实现“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咸阳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