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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黄国田诗作《焦裕禄》获奖
作者:董建生  发布时间:2015-01-19 14:55:39 打印 字号: | |
  1月18日,当代检察文学研究会、《检察文学》月刊社在咸阳市天一酒店召开上年度总结暨表彰大会。从会议上传来喜讯,兴平市人民法院黄国田同志创作的抒情诗《焦裕禄》荣获2014年度检察文学优秀作品诗歌奖。

    黄国田同志系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兴平市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其诗作《焦裕禄》刊载于《清风》(西安地图出版社出版)杂志2014年第六期封二上。该诗共十一节三十四句,作者以疏离“小我”靠拢“大我”的饱满情怀,以接近地气、亲近人民和惯于尽责、勇于担当的不懈追求,热情讴歌了党的好干部、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同志。由于该诗概括有力,铺排有序,张弛有度,诗歌的语言艺术达到较高水平,该诗发表后立即在读者中受到普遍好评。
来源:兴平市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