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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诉讼信访纷争不断 执行和解息事宁人
作者:胡立伟  发布时间:2015-01-15 09:10:2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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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经过泾阳法院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多达数十次的协调,陕西省棉花原种场申请执行白强侵权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被执行人白强之父白光荣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7万元搬迁费,诚恳的说“感谢法官,我现在后悔审理阶段没有听办案法官的调解意见,现在官司打了2年多,信访也跑了不少部门,最终还是执行法官不计前嫌,通过执行和解,减少我的损失。”

  当事人逃避执行,案件一波三折

  陕西省棉花原种场与第三人李兴民于2005年11月28日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第三人负责其所有的杨梧轧花场的安全,李兴民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由李兴民利用场内空地和闲置房屋冲抵。后李兴民将部分场地租于白强从事免烧砖生产。2011年、2012年两年,白强先后两次向李兴民缴纳场地租赁费共计30000元。2012年7月份,陕西省棉花原种场以对洋务扎花场进行综合治理为由,要求白强搬出,腾出场地,双方产生纠纷。2013年初,陕西省棉花原种场将白强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不久,白强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陕西省棉花原种场诉至法院。经过两审终审,白强均败诉,但其仍然占据涉案土地,拒不搬出设备及砖块。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白强躲避执行下落不明,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在审理阶段自始至终为其儿子代理的白光荣一面声称其于儿子断绝关系拒不接受执行通知,另一方面表明其对判决不服,正在市中院进行申诉,要求法院暂缓执行。执行法官在白强户籍所在地多方寻找,周围群众均表示,不知道白强的下落。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在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下落的情况,执行法官依法依公告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并在涉案土地周围粘贴了强制拆除公告。被执行人白强之父白光荣为此四处上访,并以其二儿子在部队服役要求维护军属权利为由,要求等待中院申诉结果,暂缓强制执行。与其同时,陕西省棉花原种场正准备再次起诉白强,要求其赔偿占用土地期间造成的损失。

  求同存异平衡利益, 执行和解握手言和

  矛盾不断升级,当事人不理智的选择,将会使他们陷入不断诉讼的僵局,这不仅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将不断扩大当事人双方的经济损失。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不断劝阻双方当事人,从理智的算清经济账的角度出发,数十次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双方均认为砖厂已不可能在涉案土地上继续生产经营。但对砖厂停止生产的真实原因和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被执行人判决生效后继续占用涉案土地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最终由谁来承担存在较大争议。为了避免损失的不断扩大,执行法官要求双方当事人求同存异。经过清点被执行人仍有45万余砖块未售出,遗留在涉案土地之上。由于农村建房数量的减少,近两年来砖块的销售不畅。这45万砖的处理成为了被执行人白强及其父亲白光荣的一块心病。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多方联系帮助被执行人将45万块砖售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自行组织将设备迁出并将涉案土地交付申请人。申请人自愿补偿被执行人搬迁费7万元整。这一“骨头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历时6个月,最终以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方式执结。
来源: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