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2日,三原法院审判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磊因犯盗窃罪被三原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据查:被告人王磊喜欢在机关单位公室门前转悠,等待时机,待办公室无人时,闪身进门盗钱财。2014年10月30日,被告人王磊窜至三原县一单位办公楼,趁办公室无人之际,从孙女士提包的钱夹里盗窃现金人民币2500元整,在王磊盗窃成功想要逃离现场时,让被害人孙女士发现,后孙女士与其单位同事一起将被告人王磊抓获。
另查明,王磊曾因盗窃罪被公安局行政拘留,还曾因吸毒被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2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磊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寄语:近年来形形色色的办公室窃贼越来越猖獗,提醒大家一定要养成出门随手关门的习惯,并且对于伪装成各行业、伺机盗窃,徘徊于办公室周围的人员要多加注意。 另外中午用餐或休息时间,办公区域人员较少,一定要将办公室门锁好,不要给小偷可乘之机。(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