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永寿县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总结大会由该院副院长梁艳同志主持,副院长胥峰同志作总结报告。总结指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今年以来,院党组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确保各环节工作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较好地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取得了预期成效。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执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理念、管理职能德奥进一步转变,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县委第二十督导组组长宋永康同志参加会议并进行点评,宋组长对永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全面、客观、公正、中肯的评价,宋组长说,永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体现出六个特点,一是始终坚持学习,将学习贯彻活动始终;二是始终坚持查找问题;三是始终坚持用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四是始终坚持开门纳谏搞活动;五是始终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六是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宋组长最后对永寿法院提出三点要求,希望永寿法院能够善学善用,继续加强党内作风建设;善始善终,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善做善成,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随后,梁艳副院长在总结大会上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迅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认真进行书面总结,深入学习宋组长讲话精神,把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密切联系群众,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公正司法和便民利民的各项工作抓得更实更细更到位。梁院长强调,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只是阶段性工作,党员干部要坚决按照中央要求,始终顺应群众期盼,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