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咸阳秦都区法院召开院审委会议,讨论通过了《咸阳秦都法院关于诉讼、电子档案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该院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规范审判管理系统结案审查标准和程序以及诉讼文书材料立卷规范的相关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了诉讼文书材料及电子诉讼文件立卷归档的责任人,案件在审、执结后,结案审查的期限、审查标准、归档时间、卷宗质量标准以及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通过明确电子档案责任人,确保案卷归档质量,使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实现同步归档。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贤平强调,自今年元月开始实行网上办案以来,通过实践探索,经历了从生疏到熟练的过程,并已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机制,所有案件一律实行网上收案、结案、审批,案件审结后,要求随结随评、随结随报,以加快结案进度,提高审判效率。案件报结后,原则上一律将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力求以公开促公正。实施细则的制定是将这一机制落实成为制度,使职责更加明确,更便于操作和监督。各部门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保障诉讼电子档案的归档更加规范,更加细致。
截止11月13日,该院审判系统网上已收案4460件,结案3016件,电子卷宗已归档22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