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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
作者:文杨向勃 图殷春波  发布时间:2014-11-07 13:41:39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陈利平副院长讲话
  • 省法院立案庭崔熹副庭长讲话
  11月7日上午,咸阳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咸阳中院陈利平副院长、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及中院立案庭部分同志参加了会议。省高院立案庭崔喜副庭长出席了会议。

  咸阳中院陈利平副院长对年度立案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明确了今后立案工作任务的重点。他指出,目前两级法院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新类型案件增多,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立案信访大厅建设虽然取得了新成绩,硬件设施基本配备到位,但人员素质能力与之还不相适应;诉前调解工作效果明显,减少了群众诉累,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距省高院的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立案审查把关严,杜绝了该立案不立案或“乱立案”的现象,但立案案由不够具体、过程还不够规范。

  陈利平要求,今后要重点围绕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工作。要加强教育培养,使人员能力素质与硬件设施相适应。要进一步扩大目前利用的社会资源和各方力量,建立广泛的诉调对接机制,实行“一站式”无偿服务,以不跑远路、不打官司、不伤感情的形式化解矛盾。要正确理解目前正在改革的立案登记制度,把滥诉和恶意诉讼拒之门外。中院将实行网上调卷和基层人民法院代办上诉两项新制度,各县区法院要遵照执行。

  省高院立案庭崔熹副庭长从领导重视、齐心协力、善于创新等三个方面对咸阳法院立案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最高院正在研讨相关的政策,还要做前期的试点工作。如果当事人要求立案登记、人很多,我们应该怎么办,在思想上要打好预防针。立案登记后如何审查、哪些案件不予登记,对这些问题我们也要深入思考。最后,崔熹对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申请再审和大厅安保等具体工作作了简要讲评。

  会上,咸阳中院立案庭应文涛庭长对利用办公系统实行网上调卷和基层人民法院代办上诉两项新制度作了进一步明确。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