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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伪”驾校骗取真学员 校长受罚又获刑
作者:陈海峰 任静涛  发布时间:2014-10-22 11:31:21 打印 字号: | |
  明知没有资质,仍然以招生为名骗取学费。10月21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增选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10月29日,被告人刘增选在其经营的咸阳市华津驾校朝阳二路报名点被咸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华津驾校总校联合取缔。其后刘增选仍然以华津驾校的名义继续经营、招生,并于2013年11月15日、27日分别收取赵海海学费3500元,梁小兵、石巧琼夫妻学费5800元。事后,赵海海、梁小兵、石巧琼多次找刘增选询问驾驶员培训、考试进展情况,刘增选隐瞒其驾校已被取缔的真相,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将骗取的9300元全部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增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增选诈骗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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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