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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妻子婚外情出走 丈夫起诉判离婚
作者:孙启军  发布时间:2014-10-20 08:46:41 打印 字号: | |
  日前,旬邑县法院张洪法庭依法审结一起因妻子婚外情离家出走,丈夫忍无可忍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件,最终本院依法判决解除了双方婚姻关系。

  该案通过审理,原告黄天明(化名)诉称,2011年9月6日,自己与被告于小仙(化名)经人介绍相识订婚,其给付被告彩礼47000元及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2011年农历11月12日,双方举行婚礼开始同居生活,2013年3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13年起,于小仙就不甘于平淡的生活,公然与本地青年牛明明(化名)同居生活,当地流言四起。原告则常年在外打工,一时未察觉。其得知此情况后,十分气愤,但由于本人个性懦弱,便采取了容忍的态度。这更助长了于小仙与牛明明的气势,甚至二人合谋在今年的四月份将黄天明打伤住院。之后,于小仙便消声灭迹。万般无奈,原告才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就被告的出轨行为要求承担赔偿。

  经过审查分析,本院认为,被告于小仙不珍惜夫妻感情,公然与他人同居生活,且离家出走,违背了夫妻之间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的法律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最终本院做出判决,依法准予原告的离婚请求,被告于小仙一次性赔偿原告2000元损失。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