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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让减刑假释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樊志强  发布时间:2014-10-17 07:39:04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听证会现场
  10月14日起,咸阳中院审判监督庭在马栏监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执行机关提请的86件减刑案件,本次庭审将持续几天,在开庭前一周,该合议庭已将86件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在马栏监狱及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

  为严格贯彻与执行中政委、最高法院以及省高院关于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三类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必须从严掌握的相关规定,在14日下午的庭审中,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方面的代表对犯有信用卡诈骗罪的服刑人员符某某减刑案庭审进行了旁听,其他部分服刑人员也旁听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首先由执行机关宣读对服刑人员的提请减刑建议书,拟减刑的服刑人员陈述其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具体表现。然后由执行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包括相关证人证言及书面证据材料,合议庭认真调查、核实了拟减刑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情况。再次由检察机关发表法律监督意见。最后由拟减刑的服刑人员作了陈述。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及时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庭审程序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审判、检察、执行机关在审理过程中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到位,同时也充分肯定了市中院采取公开开庭的形式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做法,并就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按照中政委、最高法院以及省高院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度,截止目前,市中院审监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在坚持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同时,已全部实行网上办案,审理中也一律在网上公示,裁定作出后也一律在网上公布。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