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女)起诉许某(男)离婚,原因很简单,在日子比较困苦的时候,妻子独自负担起养家糊口的重担,而丈夫对家里不闻不问。在日子比较富裕的时候,妻子事业有成,丈夫就开始疑神疑鬼,怀疑妻子。
经过对案件情况的仔细分析,主审法官认为双方之间感情基础薄弱,存在信任危机。虽然育有一子,但是如果强行将双方绑在一起,只能加剧矛盾,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于是法官就劝说,如果一味的控制和约束对方,那么只会使双方痛苦,理解和包容是婚姻的润滑剂。离婚并不是两人关系的结束。两人之间还有孩子作为桥梁,还可以来往。即使是离婚了,大家至少可以成为朋友,为双方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许某也在法官的劝解下,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都是因为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和自卑心理,没有好好珍惜妻子,结果错失自己改过的机会,导致婚姻破裂。许某也认识到,即使自己一意孤行,勉强将陈某留在自己身边,大家都不会幸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孩子由许某抚养,陈某享有探视权。
陈某对许某表示自己会记得以前的种种美好,希望还能做朋友,许某也对陈某以后的生活表示祝福,两个曾经相爱的恋人夫妻转变为一对彼此真诚祝福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