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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刑事审判“倒逼”县域医疗卫生治理
作者:周亚萍 马颖宏  发布时间:2014-09-28 11:35:37 打印 字号: | |
  五日审结九起非法行医案 护航县域医疗卫生安全

  近日,旬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五个工作日连续审理判决九起非法行医案,为促进该县医疗卫生治理,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九起非法行医案中,被告人赵军军(化名)等九人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进行非法行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非法行医罪。旬邑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充分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被告人悔罪表现等各方面因素,分别判处九被告人拘役刑罚,并处罚金。

据了解,这九起非法行医案的集中审结,与去年一起非法行医案的公开开庭审理有关。

   “夫妻诊所”非法行医致人亡 公开开庭审理引深思

  被告人邵军利(化名)、王芳芳(化名)系夫妻,二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导致一名患者死亡。2013年10月,旬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旬邑县党校大礼堂对此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最终依法判决二被告犯非法行医罪,被告人邵军利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被告人王芳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在该案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和各界群众千余人旁听庭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发该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卫生行政管理和医疗卫生治理的广泛深思。

  司法建议奏实效 “倒逼”县域医疗卫生法治思维治理

  针对目前县域医疗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重罚款轻整改,重口头警告轻实际取缔等现象,导致非法行医行为长期持续存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存在隐患的情况,旬邑法院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即建议加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大对全县私人诊所的督查力度,净化县域医疗卫生环境。该司法建议引起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反应,并迅速奏效,倒逼该县卫生行政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加大全县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该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县14个乡镇(社区)进行集中检查,对非法行医行为在进行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况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上述九案涉及该县土桥镇、底庙镇、丈八寺镇等,被告人均因在无《执业医师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行医,县卫生局先后三次给予行政处罚并多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诊疗活动无果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