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解掌握省法院最新修订的案件质效评估指标体系,有针对性的进行案件质效评估,推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转,实现案件公正、效率、效果全面推进。9月23日咸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2014年修订版)》专题培训会,邀请了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雷霆进行授课。各基层法院主管审判工作副院长、审管办主任或审监庭庭长、司法统计人员,秦都、渭城区法院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中院各业务庭(室)审判人员和审管办全体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省法院审管办雷霆系统讲解了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修订背景、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法院和咸阳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针对11项核心指标、16项重要指标和19项参考指标,从指标构成、数据提取、合成计算方式以及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并就如何科学规范的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
罗小锋指出,针对这次培训全市法院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对新评估指标体系的学习理解运用,全市法院全体法官都必须深刻掌握、领会其精髓。特别是审判管理部门,更要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系统全面学习,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科学加以运用,有力推进全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扎实开展,审判质效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二是要全面树立案件质量意识,杜绝瑕疵和缺陷案件产生。日常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和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自查、互查,将《评定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衡量案件质量优劣的重要标杆。定期结合指标数据的变化情况进行审判态势运行分析,加大分析研判和与上级法院的沟通,找准薄弱环节和短板所在,一项一项剖析,看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是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还是能力水平欠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尽快进行整改优化,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三是要规范网上办案和司法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准确录入各项案件信息,认真做好司法统计,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各项数据的准确、及时,为科学、客观进行案件质量评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