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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制定出台司法巡查检查制度
作者:刘孝利  发布时间:2014-09-23 15:47:21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司法作风效能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9月22日,长武法院制定出台了《长武县人民法院司法巡查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严肃队伍纪律。

  按照制度规定,长武法院设立了司法巡查检查组,巡查检查的范围包括:干警在岗情况;领导带班、干警值班情况;干警参加全院会议活动情况;院内及庭室卫生整理情况;案件审、执限监控检查;庭审程序、庭审着装、庭审用语、审判庭纪律及庭务管理等方面;院党组安排的其他巡查检查活动。巡查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每周随机抽查2次。

  司法巡查检查组对每次巡查检查中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在法院手机短信平台及内网上进行曝光,每季度对司法巡查检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抄送县纪委和市中院监察室,对在巡查检查中多次发现问题的庭室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树模和职务晋升资格。另外,该院要求巡查检查组成员正确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在巡查中发现干警存在纪律作风等问题时,应及时指出并责成相关人员纠正。

  据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以来,长武法院把正风肃纪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突破口,针对法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出真招正风肃纪,取得了干警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纪律严明、司法作风过硬的良好效果。
来源:长武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